体育与艺术课部听课、评课制度
2021-04-12 体艺课教学部 邓明 访问量: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每位教师每学期须完成教务处规定的相应听课次数(助教5次,讲师3次,副教授2次)。
2、课部行政、教研室主任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随堂听课。
3、公开课、示范课每学期每位教师1-2次。,全体专职教师参加,课后进行评议,并开展教学法讨论。
4、听课教师认真写好听课记录(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交系部存档。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要及时与授课老师交换意见。
体艺课教学部
2021-4-5 (修订)
(编辑:陈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