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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育评价制度

2023-03-17  体艺课教学部  郑佐雄  访问量: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中关于体育教育和强化体育评价的相关要求;依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育评价制度》,以达到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

一、评价原则

该评价制度充分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全面系统的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课程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课堂学习

《体育与健康》必修课程

体育理论知识、体育技能掌握水平及平时成绩

教师评价、学生自评

体育各单项选修课程

体育理论知识、体育技能掌握水平及平时成绩

教师评价、学生自评

体育各单项竞赛班课程

体育理论知识、体育技能掌握水平及平时成绩

教师评价、学生自评

课外体育锻炼

校园跑

学期校园跑完成公里数情况

校园跑PPT评价

体育社团参与

体育社团参与的次数和表现

社团指导教师评价,校团委考核

体育竞赛

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成绩

校级前三名加5分,第四至第八名加3分,省级比赛×5倍。

体质健康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平台评价

 

三、评价标准

将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质健康评价结果纳入学期《体育与健康》必修课程期末成绩,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学期

课程

学分

学期成绩评分标准

第一学期

《体育与健康一》

1.5

课堂学习成绩(70%)+体质健康成绩(15%)+校园跑(10%)+体育社团参与(5%)+体育竞赛加分

第二学期

《体育与健康二》

1.5

课堂学习成绩(70%)+身体素质测试(15%)+校园跑(10%)+体育社团参与(5%)+体育竞赛加分

第三学期

《体育与健康三》

1.5

课堂学习成绩(70%)+体质健康成绩(15%)+校园跑(10%)+体育社团参与(5%)+体育竞赛加分

第四学期

《体育与健康四》

1.5

课堂学习成绩(70%)+体质健康成绩(15%)+校园跑(10%)+体育社团参与(5%)+体育竞赛加分

体育各单项选修课程和体育各单项竞赛班课程由任课老师依据学生该学期体育理论知识、体育技能掌握水平及平时成绩给予评价。

四、评价结果应用

学生体育活动评价结果可作为学校和教师评估体育教育工作成效,学生正确认识自身体育学习锻炼效果的主要依据,也为教师实施教学改革提供参考。评价结果是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体育与健康》课程学分未修满者不能毕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50分者,做肄业处理。


体艺课教学部



( 编辑:陈曙全 审核:郑佐雄 邓明 陈曙全)